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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合CCAR-147R1施行!飞标司就《维修培训机构申请指南》《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培训实施规范》等三部咨询通告征求意见

通航圈 2022-04-07
3月1日,民航局飞标司发布通知表示:《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》(CCAR-147R1)已正式发布为配合规章施行,在前期试点基础上,飞标司编制了咨询通告《维修培训机构申请指南》(AC-147-FS-001R1)、《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培训实施规范》(AC-147-FS-002R1)和《机型、发动机型号维修培训实施规范》(AC-147-FS-004R3),现面向行业和公众征求意见。通知要求,请各单位组织人员认真研究,并于2022年4月1日前反馈意见及建议至邮箱maintenance@caac.gov.cn,邮件标题标注为“CCAR-147R1相关AC反馈意见”,意见反馈表需针对不同AC分别建立。也欢迎任何个人反馈意见与建议;请各管理局将本通知转发至地区内维修单位和维修培训机构。

民航各地区管理局,各运输(通用)航空公司:        

  《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》(CCAR-147R1)已正式发布,为配合规章施行,在前期试点基础上,我司编制了咨询通告《维修培训机构申请指南》(AC-147-FS-001R1)、《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培训实施规范》(AC-147-FS-002R1)和《机型、发动机型号维修培训实施规范》(AC-147-FS-004R3),现面向行业和公众征求意见。相关征求意见稿及意见反馈表可从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“互动交流”-“意见征集”栏目下载。

  请各单位组织人员认真研究,并于2022年4月1日前反馈意见及建议至邮箱maintenance@caac.gov.cn,邮件标题标注为“CCAR-147R1相关AC反馈意见”,意见反馈表需针对不同AC分别建立。也欢迎任何个人反馈意见与建议。

  请各管理局将本通知转发至地区内维修单位和维修培训机构。

  此通知。


  飞行标准司

  2022年3月1日

附件:

AC-147-FS-001 R1《维修培训机构申请指南》(征求意见稿).pdf

AC-147-FS-002 R1《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培训实施规范》(征求意见稿).pdf

AC-147-FS-004 R3《机型、发动机型号维修培训实施规范》(征求意见稿).pdf

意见反馈表.xls



以下是三部咨询通告征求意见稿原文:
征求意见稿1:AC-147-FS-001R1

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PDF


征求意见稿2:AC-147-FS-001R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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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求意见稿3:AC-147-FS-004R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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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民航局官网;通航圈综合编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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